2010年1月18日星期一

愛的探討07心裡火熱的愛

『keep your spiritual fervor』
『心裡火熱的愛』聖經羅馬書12:11

人與人之間的愛應是叫人感到溫暖的,信徒之間的愛更當是親切熱誠的,不是冷淡的,漠不關心的.聖經更要求我們對人的愛是心裡火熱的(羅12:11)!但我們常常感到是有心無力,因為我們的內心是充滿著對人消極的感覺,很多傷口仍在淌著血,我們又如何有力量去愛人呢!這種情況,原來聖經在馬太福音24:12而說明:『只因不法的事增多,許多人的愛心才漸漸冷淡了。』無怪乎我們本應火熱的心會慢慢地冷卻!

沒有了熾熱的愛心,那麼我還可以如何去愛?

聖經馬太福音25:40說愛主、服事主,就請作在一個小子身上!原來我們若遵守主的命令去愛人,實際上是作在主的身上.若是愛人就是愛主的話,我們這班信奉基督的人會否心裡因此而再熾熱起來?

另一方面,若每一個人的傷害是主耶穌給我的,我還可以說不要嗎?我們有否看到我們是如何刺傷我們主耶穌的心!我們還會說:因為這個世界很多衰人,所以不值得我們去愛嗎?叫我們的愛心轉冷嗎?主耶穌向我們說:『我代他們…償還給你…,你繼續…去愛人.』

多少時候,我們都忽略了在愛人的事上,我們在當中學到什麼?我們常常埋怨自己得到的不足,卻有否看到自己和對人所付出的愛的事上是多麼的渺小和不足呢?更重要的是,我們這班信耶穌的人,忘卻了我們的主耶穌,祂在十字架上所愛的我們,豈不都是那些自私自利,推耶穌上十字架的罪人呢!

或許有人會問:“若沒有基督教信仰的人,若他們失去了愛人的心,那麼可以如何是好?”那麼我會說:請心裡存著盼望,因為神是愛,有神的地方,那裡就有愛.當你去尋找真愛時,你就必定會找到.那時,你的心就能再次火熱的去愛了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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